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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客户服务中心
2020.12.08

尊敬的投资者:

上交所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0〕91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转股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按照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执行。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的转股。

二、根据通知要求,我司已重新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修订版)》,投资者可通过官网下载查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业务规则变化,如有疑问可咨询您所在营业部或拨打我司客服电话95381。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修订)》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