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6年3月28日起我司融券保证金比例由60%下调至50%,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券合约,本次调整正式生效前已存续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我司相关规定办理展期。
上述调整自2016年3月28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