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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可转债纳入融资融券担保物范围的公告
2026.04.03
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拟于2026年4月7日起,将可转债纳入融资融券担保物范围。其中,在深交所发行上市的可转债可以在信用证券账户内通过临柜的方式办理转股业务;在上交所发行上市的可转债需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普通证券账户办理转股业务。
  根据交易所规定:“仅计算现金及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的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仅计算现金及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请投资者提前关注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合理安排可转债的划转及转股操作,避免维持担保比例不足影响相关交易安排。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